收退費標準
一、 幼童生活作息表
(一) 本園服務時間由8:00至16:00,配合門禁時間上課時間為7:30至8:30,下課時間為16:00陸續離園。
(二) 本園提供課後留園服務,服務時間為16:00-17:30,每天酌收服務費用50元。
二、 幼童補助介紹(依當年度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公告資料辦理)如下:
(一) 低收入戶補助
(二) 中低收入戶補助
(三) 原住民補助
(四) 5歲免學費補助
1.補助對象:依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第3條規定,須符合下列規定:
(1) 本國籍。
(2) 學齡5歲以上之幼兒(收托年齡依當學年度 9 月 1 日滿足歲為基準)。
2. 免學費計畫就學補助,包括「免學費補助」及「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」二項。補助額度如下:
補助項目及家戶所得級距 |
免學費補助 |
經濟弱勢加額補助 |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30萬元以下 |
免學費 |
補助雜費及代辦費 |
逾30-50萬元 |
6,100元/每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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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50-70萬元 |
6,000元/每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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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70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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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免學費補助:申請期限前實際就讀滿一個月即可申請,沒有所得、財產限制。
(2) 弱勢加額補助:補助項目不包括交通費、課後延托費、保險費、家長會費及其他等。 家戶年所得、家戶年利息所得及不動產,是採計幼兒和父親與母親(或法定監護人或養父母)合計總額。家戶擁有「第3筆(含)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總額逾650萬元」或「家戶年利息所得逾10萬元」者,無論其家戶年所得數額為何,均不得申請本項補助。
三、 課後留園服務
(一) 為了讓家長安心就業,並讓幼兒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下成長,本園提供課後留園照顧服務,(週一至週五下午16:00至17:00) 每小時50元計費,不超過17:30為原則,超過另計費。
(二) 依教育局函辦理留園服務以每小時不超過50元為原則。
(三) 補助對象(提供證明免收課後留園費):
1.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及經本府專案核准之情況特殊幼兒。
(四) 我們會持續秉持健康、快樂、信心為服務宗旨,提供孩子更多元學習,提供適切服務。